1.古代妇人封号。晋 已有此称。唐 制,五品母妻为“县君”。宋 庶子、少卿监、司业、郎中、京府少尹、赤县令等官之妻封“县君”。元 制与 唐 制同。明 代郡王曾孙女称“县君”。《晋书·后妃传上·宣穆张皇后》:“魏 正始 八年崩,时年五十九,葬 洛阳 高原陵,追赠 广平县君。”唐 韩愈《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母曰 太原县君。”宋 王明清《春娘传》:“太守谓 玉 曰:‘汝今为县君矣,何以报我?’”清 俞樾《茶香室丛钞·室人》:“﹝ 宋 ﹞ 政和 中,改郡县君号为七等……县君为室人、安人、孺人。”